手机靓号司法在线拍卖 悔拍补差5000元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王俊博,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盲目拍下司法拍卖的手机号,却又后悔了,最后因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启东法院对原竞买人黄某某银行账户强制扣划5000元用于补差。
近日,启东法院在某案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手机号码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定为1000元,黄某某共出价六次,以最高价20240元竞得该拍卖标的。后因黄某某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20040元尾款,法院作出裁定重新拍卖并没收黄某某已交纳的保证金200元。
启东法院其后对上述手机号码使用权重新拍卖,另一竞买人以15040元竞买成功,但由于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原竞买人黄某某须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启东法院通过强制扣划措施将黄某某银行存款中的5000元补差到位。
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很多人抱着“低价捡漏”的心态参与竞拍,尤其是在酒类、饰品等小标的拍卖出价时,体验了一把疯狂加价的乐趣,等到付款时又以各种理由不想要了,要求法院按一般商品作无理由退货处理。比如,启东法院在拍卖系列白酒中,成交的646箱中出现了5起悔拍情形,共计没收保证金300元,执行补差款2500元。在拍卖上海某房产时,因竞买人未支付尾款没收其保证金40万。由此,参加竞拍人员应注意仔细阅读竞拍规则,一旦悔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竞买人在购买法院拍卖的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竞拍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了解拍品情况,包括财产现状、瑕疵、权利负担、税费、保证金、悔拍后果等;了解司法拍卖竞拍的流程、付款周期,需要贷款的提前做好贷款咨询;拍卖价格超出心理价位时及时停止出价,避免因悔拍而承担的没收保证金、补差、罚款等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