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案件快报 >> 执行案件

被害人变被告人 男子被判拒执罪领刑六个月

日期:2022-12-28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被害人变被告人 男子被判拒执罪领刑六个月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李慧,本文仅供学习交流,如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南通通州的唐某原是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也是多起借贷纠纷的债务人。但收到发还的赃款后,唐某不仅没有偿还欠款,还拿着这笔钱投资了生意。11月11日,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拒执案集中宣判大会上,唐某由被害人变成被告人,通州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8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唐某被卞某等人(均已被判刑)虚构从事出国劳务生意需要借款、投资所欺骗,被骗261万余元。作为个体商户,唐某还向多人借款用于投资生意。自2019年1月起,唐某因与他人多起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讼,先后被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州法院判决唐某返还借款合计人民币170余万元,但唐某一直未履行。

2019年9月26日,通州法院刑事判决中将案涉退赃款123100元发还唐某。同年10月14日,唐某因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询控制,为逃避执行,遂委托其姐姐先后两次通过其银行账户领取法院发还的赃款。拿到钱款后,唐某不仅未依法报告财产,也未履行上述生效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而将钱款用于个人经营。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大会上,还有三名被执行人站上被告席,他们或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执行义务,或拿着本该执行的钱款替家人偿还车贷,或变更房产登记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最终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听了今天的拒执罪宣判,我知道欠款要及时还,不能拿法律开玩笑,一旦犯罪还会连累子女。”听完宣判大会,一名姓张的被执行人当场表示悔过,并写下还款计划。当天,共40名被执行人在现场旁听,真实鲜活的教训为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部分被执行人当场交纳执行款。通过集中执行、宣判大会、警示教育等方式,通州法院当天扣押车辆4辆、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36.02万元。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