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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罪名详解

故意毁坏财物罪

日期:2012-08-04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44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刑法第27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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