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行为人虽然丢失了枪支并且没有及时报告,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129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