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在被假释之后就不需要再执行剩下的刑罚了吗
答:罪犯被假释后会不会再执行原判刑罚,要看罪犯在假释期间的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所规定的予以撤销假释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此外,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法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同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所以,假释不意味着刑罚就直接不执行了,如果发现犯罪分子表现不好或者之前有漏罪情况,就还需要继续收监执行。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