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怀孕期间犯罪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某女沈某与鲁某在生意上产生纠纷,沈某于是纠集了一群人,找鲁某滋事。鲁某也召集了一群人,双方展开械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沈某、鲁某聚众斗殴罪成立,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判之后不久,法院发现沈某怀孕。
那么,怀孕妇女犯罪的,可以实行监外执行吗?
律师说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本案中,对于沈某的判决生效之后不久,就发现沈某怀孕了。按照规定,怀孕的女性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