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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罪轻辩护

遇到警察传唤,我们能做些什么

日期:2017-12-06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5296次 [字体: ] 背景色:        

传唤,这个词一般人都很陌生。如果说警察或检察官叫你到一个指定的地方如公安局、检察院进行调查询问,这个就好理解了。当然,遇到警察或检察官传唤可不是什么好事,要么你犯了什么事,要么人家犯了什么事,与你有一定的关联。遇到警察传唤,一般人都会紧张,会不知所措,个别情况下甚至还会诱发一些身体疾病。2011年4月13日埃及当地时间12日下午,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在沙姆沙伊赫第一次接受了司法机关的讯问,但就在讯问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可一旦遇到警察传唤,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我们又有哪些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呢?

典型案例

案例:涉嫌聚众斗殴,11人被传唤

2009年12月5日下午2时许,陈某某到某小区的一家无证网吧上网,因网吧人满,没有空电脑,便在网吧内等候。3时许,陈某某发现有一个上网的人走了,便从老板那里拿上网卡坐到了这个空着的机位上。而这时,坐在旁边的魏某发话了: “这个机子有人,上厕所方便一下就来。'

“我刚看到那个人走了,"陈某某说:“我有网卡为什么不能上呢?"为此,双方争吵了几句,随后便各自上网。本以为没事的魏某向旁边电脑上看了一下,忽然发现,陈某某竟然在网上邀人前来打他,并将他的衣着特征、所在网吧及机位告诉了对方。

魏某害怕了,随即离开位子,打电话邀同学崔某等人前来助阵。当崔某与党某、李某、汪某、郭某等人乘车赶到某网吧门前时,陈某某邀来的陈某、何某、席某及沈某等人已手持木棍在网吧附近等候。崔某从地上捡起一个砖块准备应战,还未来得及砸出去,就被陈某某等人一阵乱棍打倒在地

陈某某等1 1人先后被警方传唤到案,后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并依法起诉。

律师评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作为一种正常的调查方式,传唤也不可避免地会对人身自由和心理造成一定的限制和影响。那么,法律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传唤又有什么限制措施呢?

(1)一般要有正式传票。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一一一传票。而且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也可以口头传唤,但在讯问笔录中需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2)要及时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当然,如果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3)不能超过法定时限。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传唤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治安案件传唤,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也就是说,不管哪种传唤,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要么被拘留或逮捕,要么被释放。

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对于传唤,我们不应过于紧张,而应积极配合。否则,如果传唤不到的

话,可能被强制传唤。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调查取证程序规定》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调查取证人员表明执法身份。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第四十四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第四十六条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第四十七条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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