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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家装修老子搭把手摔断腰 包工头赔偿8000元

日期:2015-10-3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贾晓宁 阅读:43次 [字体: ] 背景色:        

今天大宁讲个老子爱儿子的事,其中滋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市民小王前段时间装修新房准备结婚,他爹老王正好退休,赶来帮忙。当时小王找人装修时找的是一支装修队,包工头姓侯,小王由于工作忙,跟侯某签订的合同是包工包料的全包合同。而老王来了,小王不好推辞,知道父亲为自己好,就跟老王商量,您老别干活,监督工程质量就好。

虽然儿子很体谅老王,但是老王觉得自己来了,就要发挥作用,再说帮自己儿子装修,老王觉得自己要卖力。每天除了监工,还要帮忙干活,这一点包工头侯某也承认。按说,老子帮儿子装修,多干点活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没想到出了意外。眼看装修就要结束了,这天一个工人用梯子焊接阳台上的衣架,就让老王到梯子上来做个帮手。结果老王赶来帮忙,一抬头,竟然从梯子上面跌下去了。工人一看老王被摔了,赶紧把老王扶起送到医院,结果老王腰部骨折,住院治疗1个多月,花掉医药费近万元。出院后,老王让小王找到包工头侯某索赔,他觉得是侯某的工人请他来帮忙导致他摔伤的。且小王是包工包料,付钱给侯某的,老王没有给工人帮忙的义务,所以侯某要支付赔偿。当然,这样的说辞显然侯某不可能同意,无奈双方到栖霞区司法局社区调解所调解。

“老王也不是我们的工人,有时候是他主动帮忙的,时间长了,我们就习惯了,有时候反而会喊他帮忙,比如递送装修工具,清扫一下场地什么的。”包工头侯某跟调解员解释,“而且这次梯子也不高,工人过去经常喊他帮忙,也没出过事,但是只有这次出了意外,我觉得我不应该为意外埋单。”但调解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老王多次帮忙,装修工人都没有明确拒绝,而且习惯了之后还主动要求老王帮忙,特别是摔倒的这次也是装修工人要求老王帮忙的,所以侯某作为装修工程的责任主体,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侯某一次性赔偿老王8千元。

说完这个事,大宁要多说两句。老王这次意外,说实话小王内心肯定难过内疚,觉得要不是让老爹为自己看装修,老爹就不会受伤。虽然包工头赔了医药费,但一个多月的医院,住起来也不会舒服,老王自己也受了不少罪。如此帮忙,给孩子带来的困扰,明显多于给孩子带来的帮助,更搞得一家人不得安宁,实在得不偿失。提醒退休的广大父母们,人老了要认老,爱孩子要有个度,多爱惜自己,这样就是真心帮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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