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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减刑用)

日期:2012-07-16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59次 [字体: ] 背景色: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减刑用)

(××××)×刑执字第××号

罪犯……(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和现服刑监所)。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了(××××)×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的刑种、刑期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及其刑期)。……(写明上诉、抗诉后二审法院的裁判结果和执行中的刑种、刑期变更情况)。执行机关……(写明机关名称)于××××年××月××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简述执行机关所提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理查明,……(写明确认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应予减刑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罪犯姓名和对其减刑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院印)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订,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于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时使用。

二、样式首部的案件由来部分,关于二审裁判结果的表述,分三种情况:

(一)二审维持原判的,写为:“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二审部分改判的,写为:“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写明维持、撤销和改判的具体内容)。”

(三)二审全部改判的,写为:“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撤销原判,改判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的刑种、刑期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及其刑期)等。同时将前句“刑事判决”后的“以罪犯×××犯××罪,判处……等”删去。

三、在裁定书中叙述罪犯表现,必须写明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这是裁定予以减刑的事实根据,切勿写空话、套话。

四、裁定结果的表述应当确切、明了。现将各种不同裁定结果的写法规范如下:

(一)在主刑方面

1.由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的,表述为:“将罪犯×××的刑罚,减为……(写明减轻后的刑种、刑期)。”

2.由同一刑种的较长刑期减为较短刑期的,表述为:“对罪犯×××减去……(写明刑种和减去的刑期)。”

3.减轻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表述为:“将罪犯×××的刑罚,减为……(写明减轻后的刑种、刑期和缩短后的缓刑考验期限)。”

(二)在附加刑方面

在减刑的同时,又缩短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应当在主刑后面续写“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写明具体期限)。”对于依法不予缩短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则应当续写“剥夺政治权利×年不变。”

五、在裁定生效后,对变更刑种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减刑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得独任审判。因此,减刑裁定书应当由合议庭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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