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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风险专栏简介

财务会计风险

  • 会计法绪论会计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
    日期:2013-07-30 点击:125次

    会计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 《会计法》总则共为8条,其中有5条直接或间接对此作出规定,表明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非常重要,在会计立法中得到高度重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会计行为必须遵循的一条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是保证会计管理能真正有效的前提,也是会计信息的基本价值所在。会计是记录、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如果离开了真实、完整这个前提,它将是一堆无用的、虚构的数字,甚至成了危害国家、危害他人行为的手段。因此,在确立会计行为的基本规范时,首要的规范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从法律上要求,会计应是如实记录反映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得是虚假的,也不应是片面的、误导的。在《会计法》所确立的各项行为规则中,也都体现了这一根本原则,并从各个层次、各个环节上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存款查询权
    日期:2013-07-29 点击:501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存款查询权第一,为了防止涉嫌金融违法行为人向境外转移财产。如现在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信用卡犯罪等,大额违法资金往往被转移到境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经常需要调查涉嫌金融违法行为人的存款情况。第二,在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职责中,包括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反洗钱等职责,需要了解违法行为人的有关资金情况。

  • 关于撤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
    日期:2013-07-29 点击:1088次

    关于撤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 我国的金融业在改革开放中稳步发展,新的金融体制已初步形成,并在控制通货膨胀、防止通货紧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应当看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个别地方的少数中小金融机构支付不了到期债务,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的风险,金融系统职务违法犯罪案件频发。

  • 关于对有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接管和促成机构重组的规定
    日期:2013-07-29 点击:612次

    关于对有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接管和促成机构重组的规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和机构重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不好,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可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其进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另一种情况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能发生信用危机,将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

  •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监管强制措施的规定
    日期:2013-07-29 点击:1606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监管强制措施的规定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措施。责令撤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该项规定赋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撤换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称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行使权利的权力。该项措施主要是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缺乏履行其职责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或者从事了违法违规、滥用经营管理权、拒不接受监督管理、严重影响该机构安全稳健运行和损害存款人利益的行为的情况,是从外部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违法行为,防范该机构操作风险的有效手段。

  •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
    日期:2013-07-29 点击:1383次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 一些商业银行尚未对公众披露信息,部分商业银行披露的信息还未能达到监管当局的要求。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也尚无规范性要求。本法明确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义务,将促使其及时、规范、高质量地向公众披露信息,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透明度,加强市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约束,完善对我国银行业的外部监督管理,促进其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 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审慎性监督管理会谈的规定
    日期:2013-07-29 点击:822次

    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审慎性监督管理会谈的规定 监管当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举行审慎性监督管理会谈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持续性监管的手段之一,是介于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之间的一种监管手段,其作用是使监管人员能够与被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持持续不断的接触与沟通,使其在两次现场检查之间实际了解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预测其发展趋势,使监管部门可以持续跟踪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 关于现场检查的具体规定,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应当遵循的程序
    日期:2013-07-29 点击:720次

    关于现场检查的具体规定,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应当遵循的程序 只要是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形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都可以查阅和复制,这是查找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方式。同时赋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这是一项行政强制措施,多用在重要证据有可能灭失的情况下,能够及时保全证据资料。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资料的权力
    日期:2013-07-29 点击:678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资料的权力 报表资料可以采取直接报送报表、报送计算机存储介质或进行数据通讯等方式传递。为确保有关材料真实、充分,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其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被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由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证明,也有权直接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 资本维持原则与公司资产保护的关系
    日期:2013-06-21 点击:208次

    资本维持原则与公司资产保护的关系 从法人的独立人格性和法人财产的独立性理论出发。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的出资仅构成了公司的初始资本,但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会产生盈余的积累,即公司在每年的利润分配中会提留盈余公积与公益金以及结存未分配利润等,这些便构成了除注册资本之外的公司自有资本部分。公司的自有资本额等于公司的净资产额,即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由于公司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故公司的净资产、乃至全部资产属于公司本身所有,非经合法程序不得被移转到股东私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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