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诉讼时效专栏简介

诉讼时效

  • 最高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认定
    日期:2018-11-07 点击:2373次

    最高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认定最高法院认为:关于管辖权问题。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且赋予当事人对于管辖权异议裁定提出上诉的程序权利,当事人的异议权已得到保障。从程序稳定性和诉讼效率角度出发,若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进行再审将严重拖延诉讼。根据《最高法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只有两类,即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对于其他裁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

  • 实践中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日期:2018-11-07 点击:161次

    实践中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判规则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 实践中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日期:2018-11-07 点击:308次

    实践中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判规则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 最高院:未经授权或指定的公司前台签收不能视为有效送达
    日期:2018-04-09 点击:342次

    最高院:未经授权或指定的公司前台签收不能视为有效送达最高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从一则案例辨析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日期:2018-04-02 点击:422次

    从一则案例辨析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我国《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诉讼中被强制隔离戒毒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认定
    日期:2018-03-27 点击:281次

    诉讼中被强制隔离戒毒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事由须发生在或者持续地进入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本案胡某于2014年7月25日因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等明显伤害,其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中的2015年2月12日,胡某因吸毒成瘾被强制隔离戒毒,2016年12月17日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其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 原告起诉后又撤诉是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日期:2018-03-26 点击:287次

    原告起诉后又撤诉是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原告起诉后又撤回其诉讼请求,应视为未起诉,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 如何确认同一债务分期履行时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
    日期:2018-03-21 点击:331次

    如何确认同一债务分期履行时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分期履行之债,是指当事人在同一份合同中约定,对合同约定的债务分期履行。其特点是对合同约定的债务,并非一次性全部给付,而是分期限分别给付,其分期给付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地点、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 继承诉讼中如何确定管辖
    日期:2018-03-07 点击:257次

    继承诉讼中如何确定管辖关于诉讼管辖,我国法律规定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等。继承纠纷诉讼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的范围。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地域的人民法院对继承案件没有管辖权。

  • 继承诉讼时效期间可否由当事人协商变更或放弃
    日期:2018-03-07 点击:339次

    继承诉讼时效期间可否由当事人协商变更或放弃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