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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专栏简介

诉讼时效

  • 当事人在另案中提出抗辩是否能够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日期:2022-08-28 点击:152次

    当事人在另案中提出抗辩是否能够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根据《诉讼时效制度规定》第13条第9项,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当事人在另案中提出的抗辩,是其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属于《诉讼时效制度规定》第13条第9项规定中的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法院向当事人约定的地址邮寄法律文书被退回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日期:2022-07-21 点击:409次

    法院向当事人约定的地址邮寄法律文书被退回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人民法院向当事人确定的通知与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保全裁定”等法律文书,且当事人予以了签收。法院再次按照上述地址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时,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联系人电话停机”,被退回。法院送达开庭传票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并无不当。

  • 当事人提交复印件作为证据使用,并非当然属于无效证据
    日期:2022-07-21 点击:86次

    当事人提交复印件作为证据使用,并非当然属于无效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 《民法典》第192条(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评注
    日期:2022-07-04 点击:1318次

    《民法典》第192条(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评注根据第192条第2款第1分句,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同意履行可解释为抛弃时效抗辩权,其后果是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但其抛弃的效力不应影响保证人、连带债务人等利益相关者。根据第192条第2款第2分句,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如果自愿履行义务,权利人可以受领并保有给付,不构成不当得利,且该效果可类推适用于义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债务人未“下落不明”而登报催收债权,诉讼时效能否中断
    日期:2022-05-17 点击:166次

    债务人未“下落不明”而登报催收债权,诉讼时效能否中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锐信公司在食品进出口公司并未“下落不明”时,即采用登报公告的方式催收债权,亦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商业承兑汇票遭拒付时如何维权
    日期:2022-04-27 点击:192次

    商业承兑汇票遭拒付时如何维权商业承兑汇票有以下几个特点:1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2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天;3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4 、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5 、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票据作为支付手段具有其特殊性,接受了票据,即接受了一种支付方式,该种票据的支付方式产生的法律关系受《票据法》调整。允许持票人依据基础合同关系主张权利,对合同相对人而言显失公平。

  • 当事人之间通过QQ软件对账能否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日期:2022-02-23 点击:106次

    依据对账人员的任职情况以及工资发放记录,其有权代表当事人进行对账,而无需当事人对其授权。当事人的企业电子邮箱与其对账人员的QQ号码相一致,公司联系电话与QQ聊天记录中对账人员发出的电话相一致,能够判断出对账人员系当事人公司人员,亦有权代表当事人在QQ中对账。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对账的行为能够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日期:2022-01-22 点击:93次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 “保留追究对方赔偿损失权利”不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日期:2022-01-22 点击:193次

    “保留追究对方赔偿损失权利”不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时陈述“我方保留追究对方赔偿损失的权利”的,并非明确肯定地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故该事项并不构成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 当事人之间通过QQ对账,能否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日期:2021-12-12 点击:79次

    当事人之间通过QQ对账,能否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依据对账人员的任职情况以及工资发放记录,其有权代表当事人进行对账,而无需当事人对其授权。当事人的企业电子邮箱与其对账人员的QQ号码相一致,公司联系电话与QQ聊天记录中对账人员发出的电话相一致,能够判断出对账人员系当事人公司人员,亦有权代表当事人在QQ中对账。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对账的行为能够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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