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诉讼时效专栏简介

诉讼时效

  • 买卖合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日期:2020-06-15 点击:172次

    买卖合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日期:2020-05-08 点击:902次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因此,当一方当事人主张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时,另一方当事人以诉讼时效中断为由抗辩的屡见不鲜。

  • 原告未缴纳诉讼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也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效果
    日期:2020-04-21 点击:396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据此,诉讼时效应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递交的起诉状的时间引起中断,即使原告的起诉最终因其未按期缴纳诉讼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但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反驳证据、补强证据不受举证期限约束
    日期:2020-03-30 点击:353次

    反驳证据、补强证据不受举证期限约束,举证期限针对主要证据发挥作用,补强证据作为佐证,不受举证期限的限制。因此,当事人要求对主要证据在来源、形式上的瑕疵予以补强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举证期限。

  • 诉讼时效届满后又可重新起算的9种情形
    日期:2020-03-13 点击:214次

    诉讼时效届满后又可重新起算的9种情形时效届满后,双方约定或者债务人承诺对债务进行重新结算、审计,或约定其他付款的先决条件的,可认定债务人作出了“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 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日期:2020-02-11 点击:1122次

    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除斥期间既然是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因此,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使该项实体权利消灭。这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非消灭实体权利的法律后果不同。(2)适用条件不同。既然除斥期间届满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后果,因此,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需当事人提岀主张,但诉讼时效的完成,实体权利未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者亦受法律保护,因此,非依义务人主张,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 民间借贷债权让与通知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日期:2019-12-25 点击:268次

    民间借贷债权让与通知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债权让与通知是否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但原则上不能引发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该观点又称为折中说。

  • 诉讼时效变革,为权利人提供更充分保护
    日期:2019-12-17 点击:104次

    诉讼时效变革,为权利人提供更充分保护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是民事法律的基础性制度,其目的,就在于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当事人长期不行权,致使相关法律关系处于长期不安定的状态。

  • 债权人通过一般快递公司邮寄催收通知,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日期:2019-12-16 点击:112次

    债权人通过一般快递公司邮寄催收通知,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顺丰公司并非邮局,仅是一般快递公司,涉案银行应提供邮件回执等证据证明邮件已经到债务人,但是该银行并未提交,二审判决认为其未有效催收债权,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期:2019-10-27 点击:106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