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保证实现生效的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活动。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1)相关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达到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法律文书规定有履行期限的,从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是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必须是负有义务的一方拒绝履行相关的法律文书中载明的义务时。
只有在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才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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