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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可以为哪些人投保人身保险

日期:2013-07-22 来源:保险律师网 作者:. 阅读:112次 [字体: ] 背景色:        

根据保险的规定,以下三类人员你对之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以其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保险。

一是投保人本人。

二是投保人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即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这里,子女可以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可以是生父母、养父母或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是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至于人身保险中的受益人,一般来说,由被保险人指定或投保人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如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所指定的受益人可为一人,也可为数人。如果为数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未确定份额的,则由数个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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