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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设立解散风险

关于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报告时法律责任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作者:北京公司律师 阅读:70次 [字体: ] 背景色:        

《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 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 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 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 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 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 内承担赔偿责任。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报告时法律责任的规定。

〖评析〗

公司法规定,国家主管机关在审查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发行债券或股票的申请时, 要求提供经过有关评估机构、验资、验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如设立公司,股东可以用货 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形式作价出资。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应通 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设立股份公司的,必须折合为股份,也不 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股款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 资证明。公司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验资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往往根据验资证明对公司的 注册资本数额加以认定,而不再进行核实。因此,每家验资机构,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的规定,认真、如实地出具验资证明。如果承担资产评估、验证、验资的机构及其人员因为 谋取私利、接受贿赂等原因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使其蒙骗审批机关得到审批,就会对公 司股东或社会公众产生不利,使国家经济秩序发生紊乱。所以对这种行为必须给以严厉地惩 处。

第一款是关于中介机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二款是关于中介机构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责任主体均为中 介机构或直接责任人员。

第三款是中介机构对债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

任何验资机构,一旦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造成虚假验资.出具了不真实的证明文件, 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有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机构,(1)应没收违法所得;(2)外以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3)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 责任人员(如会计师、审计师)的资格证书,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构成犯罪的,还可以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的机构如果因为过失提供了有重大遗漏的报告,应当:(1) 责令改正;(2)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 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

另外,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 实,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 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赔偿责任的性质是侵权责任。

对于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刑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 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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