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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律师谈什么是涉外公司

日期:2013-04-15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 作者:公司律师 阅读:45次 [字体: ] 背景色:        

涉外公司是公司的一种,指根据有关涉外公司法规、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组织。涉外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涉外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2.涉外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根据我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涉外公司可以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

3.涉外公司是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实体。涉外公司的涉外因素主要体现在它的股东中应有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否则不能称为涉外公司。

4.涉外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经济实体。我国现行的调整涉外公司组织和涉外公司行为的涉外公司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涉外公司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同时还包括各地区、经济特区颁布的有关涉外公司的条例。

设立涉外公司,必须符合我国《公司法》以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法定人数、符合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制定公司章程、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以及其他条件。获准设立的涉外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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