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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创业者应该掌握的公司决议类纠纷七大知识点公司法并未禁止公司章程赋予股东会对股东进行罚款等的权利。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的规定,是公司全体股东所预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一种制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发展需要,也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并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但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职权时,应就罚款的标准、幅度作出明确规定,以防止股东会滥用该权利。在没有明确标准、幅度的情况下,股东会处罚股东,属法定依据不足,其作出的相应决议应属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减资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审查,除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以外,公司通过定向减资导致的股权结构变化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否则构成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规定的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在公司处于严重亏损的情形下未经弥补亏损,通过减资程序向股东返还投资款,将导致公司净资产减少,损害了公司股东和其他债权人利益,应认定向股东返还投资款的决议内容无效。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新修订的公司法还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所有出资或股份均由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学者也将其称为“独股公司”。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身的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整体上来看,与传统公司相比无论在财力或人力上都相对较弱,因此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便存在较大风险,不利于保护交易相对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因为股份小额化、分散化、转让高度自由化,大多数股东热衷于股票市场的投机获利,失去了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热情,所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趋于间接化甚至淡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范围小,股东之间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股东出资转让的自由度小,所以,股东一般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通过股东会选举罢免董事,并通过股东会对董事会控制,从而实现对公司的有效控制。
风险投资中风险资本流转不能的风险风险投资资金在投入后缺乏在证券资本市场上的可流动性(一般在资金投入后都会规定一个最低的资金滞留期,往往都约定三年内风险投资人股权不得转让)
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其一,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加强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的参与和监管权利;其二,以合同形式完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亏损企业能不能上新三板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保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制度出现的更为晚一些,使伴随着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和发展而逐步出现和完善的。它是指当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外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其他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在同等条件下,对该全部或部分转让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合理性基础与制度构建退股权与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公司债权人根据契约法所规定的请求权,与公司处于完全对立的地位,除了在特别的例外情形下,公司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要求对其债权进行特别保护,例如,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援引“揭开公司的面纱”理论,要求股东或有控制权当事人对公司债务负个人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只能依靠公司自身的资金和财产来实现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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