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财产支付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裁判规则:可以有效。以公司财产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股权转让合同不必然无效,以公司财产支付股权转让款经全体股东同意且公司认可的,应当认定为有效。但也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而无效。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约定公司为受让方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提供担保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导致股东以股权转让的方式从公司抽回出资的后果,构成实质意义上抽逃出资,因此实践中有法院认定该约定无效。
实务经验:股权转让款应由股东支付,而不是目标公司承担。若由目标公司代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时隔多年,被追加成为被执行人。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备12000547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