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收脏一条龙 剪断缆线被判刑
作者:海安市人民法院沈星杏,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男子见工地电缆疏于管理,伙同他人盗窃收脏一条龙,最终落入法网。近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赵某、张某犯盗窃罪,a且系共同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
2019年8月,王某与从事废旧品收购的张某事先合谋,由王某负责盗窃电缆线,张某提供作案工具断线钳2把,并负责收购。其后,王某伙同赵某,先后至海安市多处拆迁工地,以断线钳剪断电缆线的方式盗窃作案3起,窃得各类型号的电缆线合计161米、威速牌快速液压导线钳1只,所窃电缆线均按约定销售给张某。
2019年8月,案涉工地负责人孙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经侦查确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9月,王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相关事实。赵某、张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均主动投案。
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合计人民币8500余元,被盗导线钳价值人民币152元。案发后,三人共同赔偿了被害方的全部损失,取得孙某谅解。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赵某、张某共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综合考量三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对其均可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本案的发生提醒人们,工地施工电缆为有主物,盗窃行为一旦发生,即侵害了他人权益,有时候更是严重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与进度。切忌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触犯刑法,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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