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建房造成自家房屋墙面开裂、地面沉降等,该如何赔偿?
【案情简介】
2021年年中,李某对其房屋进行了改造,将原有的房屋全部予以拆除重新建造,开挖基坑深达4米。在改建房屋过程中,隔壁邻居王某家中出现墙面开裂、地面不均匀沉降等各种问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李某赔偿因建房造成房屋破坏产生的修复损失等费用。李某则认为,王某房屋出现问题系其年久失修所致。
【法官解读】
建造房屋过程中,禁止进行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的活动。本案中,被告将其房屋拆除重建,在重建过程中,原告家中发生墙面、地面开裂、瓷砖裂缝、地面不均匀沉降等损坏情形。司法鉴定意见认为,被告李某坑基施工是造成原告王某家中内外装修损坏、不均匀下沉的直接原因,结合修复方案和费用的鉴定报告,法院最终确认修复损失为9.8万余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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