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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机房疯狂作案百余次,启东四男子获刑

日期:2022-12-14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进入机房疯狂作案百余次,启东四男子获刑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位东,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近年来,为方便上网,乡镇上建了一些网络接入的机房,而一些不法分子为赚钱动起了这些机房内物品的主意。启东有四名男子进入机房疯狂作案,在不到两年时间里行窃次数多达100余次。近日,启东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倪某等四人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到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

2019年的一天,启东男子倪某、陆某、王某和顾某见乡镇上的网络接入机房内存放着一些电瓶和电路板,便动起了歪心思。他们利用撬棒把机房的门撬开之后,迅速将机房内的电瓶和电路板搬上事先准备的面包车上,事后将这些电瓶、电路板等卖给他人,以此获利。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1月期间,倪某等四人采取推门入室、翻窗入室等手段实施盗窃行为100余次,盗窃地点遍布启东多个乡镇,窃得机房内电瓶、电路板、模块板等物品后售卖得款26万余元。被害单位报警后,四人很快归案。

启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其四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该院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物受法律保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都是我国刑法打击的对象,根据犯罪性质、次数、数额等情节最高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前提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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