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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 >> 刑事案件

一起因房门密码泄露引起的盗窃罪案件

日期:2022-12-11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利欲熏心前男友 牢狱之灾“钱难有”

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张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创新,智能门锁也日益发展。密码锁、指纹锁的出现,让许多家庭进入“无钥时代”,只需输入密码或使用指纹便可开门,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生活中,部分家庭疏于防范,未能定期更换密码或密码设置过于简单,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近日,沛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房门密码泄露引起的盗窃罪案件。

2020年7月,年仅17岁的小陈在奶茶店暑期兼职,认识了经常前来买奶茶的夏某,由于夏某言谈风趣幽默,小陈对夏某渐渐产生了好感,不久便确立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小陈多次邀请夏某到自己家中做客,正处于双方热恋期间的小陈在打开自家智能密码锁时,也不曾回避夏某,而这一甜蜜的信任,为日后留下了隐患。

假期过后,小陈返校读书、夏某外出打工,双方甜蜜而短暂的恋情就此不了了之。之后的时间双方互无联系,一切都回到平常。2021年4月8日,小陈的父亲回到家中,发现保险柜内近三万元现金不翼而飞,却又没有发现家中门锁、窗户、保险柜被撬动、破坏的痕迹。报警后,侦查员经现场勘查后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是通过输入密码进入房间实施的盗窃。在对案发周围的监控录像进行调取、侦查后,侦查人员认为小陈的“前男友”夏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在小陈通过微信与夏某联系后,夏某果然承认了利用偷记密码进入小陈家中盗取现金的行为。

原来,夏某在外打工期间欠下了大量网贷,因工资不足以支付网贷金额,便回到家中想找一条赚钱的“捷径”。4月7日傍晚,夏某闲逛时,不知不觉走到了“前女友”小陈居住的小区,本想再见小陈一面,但看到房门紧闭屋内没有灯光,这才想起此时的小陈还在外地上学。而正欲离开的夏某在看到小陈家门口的密码锁时,忽然心生歹念,鬼使神差般凭借着模糊的印象输入了几个数字,门竟然真的打开了。进入小陈家中的夏某此刻早已利欲熏心,经过一番寻找,终于在卧室衣帽间中找到了保险柜,并从旁边羽绒服的口袋中找到了备用钥匙,在将保险柜里的现金全部拿出后,夏某慌忙逃离现场。

案发后,夏某承认了其盗取的现金行为,其中一部分用于偿还了网贷,一部分则被其用来打赏网络主播、购物等。后,夏某家人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沛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支持。最终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法官说法

科技的发展的确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但同时也埋下了诸多安全的隐患。密码锁本是方便我们的工具,却因一时的信任成了被告人夏某盗窃的便利条件。希望本案当事人的经历可以给大家敲响警钟,今后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不论关系多么亲密,都一定要注重保护自身隐私和财产安全,防止让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温馨提醒

1.使用A级锁、及时更换防盗锁芯

2.更改初始密码,切勿仅设置指纹解锁

3.开门时注意隐藏密码,以免被他人偷记

4.定期更换密码,密码设置不易过于简单

5.保险柜钥匙单独保存,避免轻易取得

6.现金存入银行,避免大量现金存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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