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微信群拉人进“赌博俱乐部” 男子网上开设赌场获刑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王俊博,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启东男子狄某通过创建微信群等,拉人到网上赌博,群内涉及赌资二千余万元。近日,启东法院院就狄某开设赌场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5000元。
2018年8月,狄某发现网上某麻将APP有赌博功能,但是进入该软件赌博需要付费购买房卡,费用贵,若成立俱乐部进行赌博,则会比较便宜。这让狄某想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他在该APP上创建赌博俱乐部,开设虚拟房间,设定“老韭菜”“跑得快”等赌博形式供赌客赌博,通过收取房费,赚取差价。
为了扩大“生意”,狄某联系赌博人员进入俱乐部赌博,并“鼓励”赌博人员再拉自己的朋友进群。为结算方便,狄某还创建了微信群、闲聊群供赌博人员结算赌资,收取参赌人员每局2-3元的房费。狄某作为管理员,负责联系赌博人员、对赌博人员抽头渔利、帮助结算赌资、解决参赌人员纠纷等。
截至2019年12月,狄某先后组织100余人参赌,共计获利16万余元。2020年2月,网络赌博平台被查获,在狄某创建的闲聊群内,发现赌资共计2000余万元。同月,狄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狄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惩罚犯罪,启东法院对其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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