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屡滋事 累教不改再入狱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李燕杰,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在如皋打工的陈某中闲来无事就喜欢喝点小酒。小酒怡情,喝点小酒本无可厚非,但是陈某中只要一喝多就容易放飞自我,惹是生非,曾因寻衅滋事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然而嗜酒成性的他却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屡教不改。前不久,他又因接连耍酒疯,无故闹事并殴打他人,被如皋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刑罚。
2021年11月15日14时许,陈某中醉酒后来到王某夫妇经营的超市内,无故摔扔超市内扫码枪、收银机等物品,并用塑料盒砸超市顾客陈某,致扫码枪、收银机等物品损坏及被害人陈某额头受伤。后超市店员报警,陈某中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21年12月1日20时许,还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的陈某中,醉酒后来到如皋市丁堰镇某浴场。浴室工作人员见陈某中醉得厉害,就劝阻他不要洗澡。陈某中顿觉被他人嘲笑,心生不爽,对浴室工作人员及另一名顾客孙某等人进行辱骂。在孙某与陈某中发生争吵期间,陈某中持瓷片对孙某实施殴打,致孙某头部受伤。
归案后的陈某中对自己的酒后失态懊悔不已,坦言每次酒后犯错之后他都会告诫自己不再饮酒,可是下次复下次,下次何其多。
经鉴定,被害人陈某、孙某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其坦白、认罪认罚、多次前科劣迹、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法官提醒,饮酒应当适量,切勿像本案中的陈某中一样,酒后失控,无故殴打他人,不仅伤害了他人,也使自己失去了人身自由。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