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案件快报 >> 刑事案件

入室抢劫400元,获刑10年6个月!

日期:2022-12-05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入室抢劫400元,获刑10年6个月!

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韩孝,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因生意失败,欠下债务无力偿还,李某竟选择铤而走险,最终锒铛入狱。近日,沛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2000元。

2017年,李某与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后,接连遭遇创业失败、车祸等不幸,负债累累的他也自此一蹶不振,终日无所事事。失去了生计来源,又不愿重新去找工作,李某的生活很快就陷入了困境。妻子在多次劝解无果后,决意要与李某离婚。为躲避妻子和债主,李某选择离家出走,驾驶面包车停在某小区楼下,以车为家,刷手机度日,企图逃避现实。然而债主不断的催款电话,让李某始终身心难安。

由于经常看到该小区顾女士出入驾驶豪车,穿着体面又面容亲切和善,李某便心生歹意,在暗中观察掌握顾女士及家人行踪后,李某以顾女士车辆剐蹭到其白色面包车为由,敲门后强行进入顾女士家中,向顾女士“借钱”。突然闯进门的陌生男子让顾女士惊恐万分,断然拒绝了李某的要求,并让李某出去,两人争执过程中,李某携带的匕首将顾女士手指划伤。受伤的顾女士心生恐惧,为避免再被伤害,便将随身携带的400元交给李某,随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凶器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失去工作、创业失败、遭遇车祸......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的生活境遇固然遭人同情,但这并不是其一蹶不振的理由,也不是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借口,更不应把其自身的不幸转变成对他人的伤害。对入户抢劫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国家严厉打击。李某入户抢劫400元人民币换来十余年牢狱生活,看似“量刑重”,实则是对犯罪分子的惩罚,也是对心存歹念人的警醒,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