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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撞见入室盗窃的蟊贼,机智业主“守株待兔”人赃并获!

日期:2022-12-08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回家撞见入室盗窃的蟊贼,机智业主“守株待兔”人赃并获!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位东,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一个小偷在入室盗窃后,准备离开时却碰上了刚好回家的业主,慌乱中夺门而逃,然而机智的业主守在小偷的电瓶车旁,最终以逸待劳人赃并获。近日,启东法院审结这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某入户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1年10月的一个清晨,李某带着开锁工具,鬼鬼祟祟地在启东市吕四港镇某大厦附近溜达,其目的是寻找不在家的住户,伺机使用开锁工具开门入室进行盗窃。在确定目标房屋没有人后,李某利用开锁工具进入房屋,窃得手镯、项链、相机、外币、黄金挂件等财物,当他准备离开时,却被回家的房主撞了个正着。为了逃跑,李某来了个“缓兵之计”,将刚到手的手镯等大部分财物倾倒在地后逃离。他想着房主肯定忙于捡东西无暇追他,但却没注意到,逃离过程中自己的电动自行车钥匙掉落在了门口。另一头,房主为了抓住小偷连忙追出,恰巧捡到了李某掉落的电动车钥匙,其认为,这个小偷“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与其盲目追上去,不如“守株待兔”,于是沿着大厦附近查看有没有疑似和钥匙匹配的电动车。

李某逃离后,发现房主没有继续追上来,长舒一口气,心想可以返回大厦去将电动自行车取回,然而等在原地的是房主和一群热心的邻居。李某被当场抓获,交出了窃得的人民币及戒指。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各项情节,该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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