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将顾客手机号和验证码售卖,18人获刑!
作者:如东县人民法院 高沿江 汪桂苏,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办理新手机号时是否有过被客服人员以新卡激活为由,索要所谓的激活验证码?之后是否发现下载的APP已经被注册?心里是不是有很多问号???没错,这是犯罪!
近日,如东法院组成七人制合议庭,依法开庭合并审理了三起1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徐某等人在帮客户办理手机号时,竟动起歪心思,利用工作便利,将客户的手机号及获取的验证码出售给他人注册相关平台账号以非法获利。如东法院最终以各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均处适量罚金。此外,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责令各被告人公开道歉、赔偿公益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等人利用办理手机业务的便利,未经客户同意,将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手机号码及注册相关账号的验证码发送至被告人邵某等人建立的微信群内供他人注册相关平台账号,各被告人据此分别获利人民币2500余元至30000余元不等。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民事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邵某等人应当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在法院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
鉴于各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达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积极悔罪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猖獗,一不小心自身个人信息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容易招致电信诈骗、网络盗刷等,大家要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
1、不随意参加网络“调查问卷、免费礼物赠送”等动;
2、不随意丢弃含有个人信息(诸如快递包裹单、汽车票、就医凭证等)的各类资料;
3、尽量不在社交软件上透露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朋友圈尽量不晒涉及个人信息的照片等;
4、收到短信、聊天软件发来的不明链接,不要轻易点击更不要随意输入个人信息;
5、在日常中要提高防范戒备心理,不擅自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或者进行商业使用。
法规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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