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诉权是指股东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包括撤消决议之诉、损害赔偿之诉、查阅权行使不能之诉、解散公司之以及股东的派生诉讼等等。这些诉权保障了股东权利不能实现的或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诉讼来获得救济和保护。
但为了防止股东的“滥诉”行为,防止股东利用恶意诉讼行为来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或其个人权利,除了从公司法法定程序去防止以外,可以充分运用章程来规制。就股东的查阅权来说,股东可以在章程中自行约定有关查阅的范围内容、行使查阅权的前置程序、查阅后的保密义务等等权利、义务内容,从而避免股东权利使用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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