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民事保护基本程序如下:
1、由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并于案件受理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
2、被告自收到诉状后15日内(如被告系外国当事人为30日)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
3、双方当事人均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以完成举证责任;
4、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开庭之前进行证据交换;
5、庭审调查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然后再进行法庭辩论;
6、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原告选择撤回起诉或者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7、如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合议庭合议后依法进行裁决。案情复杂或者影响重大的案件,将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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