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其融资应以股权融资为主
很多中小企业的商业模式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这些企业投资一旦成功,企业可以赚很多钱,但债权人只能得到固定回报;相反,它们投资失败,损失可能就会转嫁给债权人。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就决定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应该以股权融资为主而不是以债权融资为主。股权融资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内源融资,就是自己赚钱、滚雪球,中国的民营企业绝大多数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二是外源融资,即上市或者吸引别的投资者入股。
(二)当前的金融体制也决定了中小企业必须开拓股权融资的渠道
在我们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特别是大中型商业银行占据着主导地位,以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出于贷款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大中型商业银行没有也不可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足够重视,这是商业银行作为赢利性企业的天性所决定的。所谓“嫌贫爱富”,这个词对商业银行来说,并不是贬义,而是它必须恪守的游戏规则。这里面真正出问题的不是商业银行,根源在于我们的金融服务体系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主体架构仍然瞄准了大型企业,并非针对中小企业而设计。
(三)加大股权融资可以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
众所周知,众多的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因是其公司治理落后,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结构不合理等原因被商业银行排除在优质客户之外,难以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中小企业要想做大做强,首要应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从这个意义上,企业选择在创业板上市或者引进战略投资者,都可以从根本上完善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企业扩大融资渠道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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