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许某前几天去世了,许妻早年已去世。许某在去世后,他的子女为继承他的遗产发生了争执。于是,他们纷纷去房里抢搬东西。请问,遗产没有分割前,应怎样处理?
评析: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依照上述规定,许某去世后,其子女们应就遗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当发生争执时也应采取妥善的方法加以处理。当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地点的继承人及存有遗产的继承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当遗产所在地无继承人时,应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位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代管遗产。因代管遗产支出的费用可从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支付。对遗产中保管时间不宜过长的,保管人可经先将其出卖,所得金额可计入遗产中。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怎样进行分割?
案例:我母亲退休后与我一家共同生活,哥哥分居另过。我和我爱人的工资都交由母亲统一支配使用,近二年来买了一些高档家具和家用电器。今年初母亲去世时,哥哥提出要继承母亲的遗产。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怎样进行遗产分割?
评析: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而不是与他人共有财产。因此,《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根据这一规定,你母亲的遗产处在你们家庭共有财产之中,所以,如果你哥哥要分割遗产,应当按照《继承法》的这一规定办理。
孕妇能多分财产吗?
案例:周医生的丈夫在一次翻车事故中死亡,当时,周已怀孕6个月。丈夫死后,遗有属于他个人的存款3000元,婆母要求与儿媳平分这笔遗产。有人告诉周医生,孕妇可多分遗产。请问,法律有此规定吗?
评析:《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不是孕妇可多分遗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予以先留下死者遗腹子(女)应有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不死体,所留份额仍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继承。因此,周医生的婆母不能要求平分这笔遗产,而必须为她的遗腹孙子(女)留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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