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公司诉讼律师专栏简介

公司诉讼律师

  • 公司转投资行为法律问题解析
    日期:2013-06-17 点击:84次

    公司转投资行为法律问题解析董事会行使公司转投资的决议权有两种途径:一是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的决议主体资格;二是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规定不明时董事会得以获得决议的主体资格。那么在这两种情形下,董事会是否可以授权公司经理来行使转投资决议权呢?笔者对此持肯定看法。公司转投资的重要后果就是能够促进关联企业的形成,换句话说,转投资是关联企业形成的一种常规方式。但紧要的是,关联企业所带来的经济、社会效果不可小觑,给传统的公司法理念与制度造成的冲击和挑战推动了法秩序的巨大变迁。令人倍感尴尬的是,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关联企业法律制度存在。

  • 新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的强化和完善
    日期:2013-06-17 点击:80次

    新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的强化和完善新公司法第16条严格了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程序规定,排除了利害关系股东的表决权;新公司法第21条明确禁止关联行为,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新公司法第106条规定了累积投票制,使得中小股东提名的候选人有可能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监督,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

  • 如何理解“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日期:2013-06-17 点击:245次

    如何理解“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这里的股东利益应该是少数股东利益,因为多数股东利益可以通过多数股东本身在公司的优势地位得到维护,而且第183条的立法初衷就是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这从表决权的规定也可以看出来。至于所谓的违背公司自治与多数股东的利益,则是因为多数股东滥用其地位在先,公司自治已经无法解决,司法机关有必要介入,实际上是一个公司自治与他治的关系问题。况且,第183条也为防止少数股东滥用诉权做了限制性规定。

  •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解析
    日期:2013-06-16 点击:118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解析我国现行法律对法人分类是: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如基金会法人)。法人的一般特征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能力,即有限责任。“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法人的成员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人成员是指投资于法人的民事主体(如公司股东)其有别于法人的工作人员。

  • 保证人破产后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并进行受偿
    日期:2013-05-02 点击:401次

    保证人破产后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并进行受偿鉴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尚未经过生效判决的确认,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债权确定为临时破产债权,待相关诉讼终结后再正式确定为破产债权,参加分配。如果在诉讼终结前破产分配已经开始的,对于债权人可能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受偿的数额,人民法院应予以预留,待债权确定后分配给债权人。如果事后相关诉讼认定保证债权不能成立的,可再将预留部分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 债务人被法院宣告破产还债债权人应通过何种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日期:2013-05-02 点击:473次

    债务人被法院宣告破产还债债权人应通过何种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为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利,《担保法》第32条规定,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申报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因此,债权人在明知或者应知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行使预先追偿权的,债权人无权就可能由破产程序获得清偿的部分,要求保证人履行。

  • 分配方案的生效是以所有债权人表决的方式来决定
    日期:2013-05-02 点击:141次

    分配方案的生效是以所有债权人表决的方式来决定第一次分配方案未能得到如期通过,就应分别再征求各位债权人意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分配方案作出及时妥当的修改,并择期第二次将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此类推。似乎不能在最大债权人或者其他债权人对未通过的分配方案未表示新的意见的情况下,推论原分配方案已获通过。

  • 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项不实行资本决而是实行人数决是否有效
    日期:2013-04-30 点击:190次

    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项不实行资本决而是实行人数决是否有效就现行公司法规定看,原则上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即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应当以参与表决的股份的2/3以上形成通过决议,这样比较符合公司股权配置与决策权。而如果按人数进行表决,容易形成小股东否定大股东,小股东决定公司决策的不良倾向,而且对公司经营决策并不利。

  • 小股东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强制清算
    日期:2013-04-30 点击:132次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股东均有义务对公司进行清算。通常清算公司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股东主动进行清算;二是债权人要求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责令股东进行清算;四是人民法院裁定由社会上的有关人士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五是其他股东可要求大股东对公司进行清算。

  • 公司被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日期:2013-04-30 点击:242次

    公司被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企业出现暂时不能偿还债务的危机情形,应当允许以有效债权抵偿债务,哪怕债权人作出较大让步。所以,还有债务人以部分有效债权抵偿较大数额债务时,只要债权人不提出异议,该抵偿协议或者债权转让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但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