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民事诉讼案例专栏简介

民事诉讼案例

  • 获得“后位新价值”的个别清偿不应被撤销
    日期:2016-12-21 点击:57次

    获得“后位新价值”的个别清偿不应被撤销在企业危机期间,债务人对先前的债务进行清偿后,如债权人随即根据新的信用提供了“新价值”,而这类个别清偿在新价值的额度范围内没有出现偏颇性清偿的后果,不应被撤销。

  • 协调会会议记录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新的合同要约
    日期:2016-12-21 点击:67次

    协调会会议记录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新的合同要约政府工作协调会系为某一特定问题召开,在听取、收集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所争议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督促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纠纷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具体案件中,政府工作协调会的会议记录若具备合同成立要件并经各方当事人认可,则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应当据此履行。

  • 以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性质及效力
    日期:2016-11-24 点击:65次

    以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性质及效力对于以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案件性质及效力的认定,司法实践中应当采用审慎的态度。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应结合各方面证据,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此类担保行为的担保物,从学理及常理的角度分析,应当是房屋而非合同债权;对于其效力,由于这一担保形式违反物权法及担保法禁止流质契约的规定而应归为无效。

  • 亲笔签名”与代理人“代签”风波
    日期:2016-11-11 点击:103次

    亲笔签名”与代理人“代签”风波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法律提倡契约精神,民事行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 第三人明知状态下买受已查封标的物应认定为过错情形
    日期:2016-11-11 点击:59次

    第三人明知状态下买受已查封标的物应认定为过错情形民事诉讼中的查封,是人民法院为限制债务人处分其财产而最常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采取查封措施,目的在于控制债务人的财产现状,保障经过审判程序或其它程序确认的债权尽可能得到清偿。法院的查封具有强制性和对世效力,法院在查封时不仅张贴封条、公告,还通知登记机关协助办理查封登记,具备了相当强的公示性。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6-11-03 点击:246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履行后,当事人在后续治疗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有可能比判决确定的费用数额要高。超出部分如果由受害人自行负担,显然不符合侵权法确定的权利救济原则,必然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因此,只要受害人有证据证明超出部分的后续治疗费是基于人身损害所支出的,对超出原判决所确定后续治疗费用的部分,可另行起诉要求赔偿,人民法院也应依法进行判决。

  • 应高峰诉嘉美德(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陈惠美其他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6-11-03 点击:2818次

    应高峰诉嘉美德(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陈惠美其他合同纠纷案 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应区分作为原告的债权人起诉所基于的事由。若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股东对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责任。而其他情形下需遵循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折衷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 赵秀琴与庞美莲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30 点击:248次

    赵秀琴与庞美莲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庞美莲即使因返租行为推断其取得上述规定的占有权,其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仍需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一是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原占有人,请求权的相对人应为现占有人。二是须有侵占行为或事实。三是侵占行为具有违法性。现由于庞美莲占有诉争房屋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故其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也不能成立,本院不能予以支持。

  • 应认定为借款还是合伙投资款
    日期:2016-09-26 点击:1708次

    应认定为借款还是合伙投资款上述两份借条均为陈某亲笔书写并捺有指印,两份借条上的作废也均为陈某所写,能够反映陈某向钟某某借款后又对该债务进行处理的过程,陈某不可能在借款未实际发生的情况下又再次出具借条,故陈某所称没有发生真实的借款与常理不符

  • 华波与王士波、王希全生命权纠纷执行案
    日期:2016-09-22 点击:48次

    华波与王士波、王希全生命权纠纷执行案考虑此案的发生确实导致申请人的生活困难,法院不能放手不管。要对申请人受到的心灵创伤给予抚慰,同时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观。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