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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减资专栏简介

公司增资减资

  • 只公告但不通知债权人即办减资,股东需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21-05-07 点击:139次

    只公告但不通知债权人即办减资,股东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未对已知债权人进行减资通知时,致使减资前形成的公司债权在减资之后清偿不能的,可比照《公司法》相关股东违法抽逃出资原则和规定,判决股东在公司减资数额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减资时,公司务必严格履行减资告知程序,即在股东会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示通知债权人需保留好证明履行通知义务的相关证据(快递单、电子邮件、公证书等),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 公司某个股东不同意增资怎么办
    日期:2018-05-07 点击:1603次

    公司某个股东不同意增资怎么办公司增资应当按照何种程序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增资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会,并就此进行表决。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则以公司章程为准)。

  • 公司增资手续及其注意事项
    日期:2018-05-07 点击:288次

    公司增资手续及其注意事项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减资有何程序
    日期:2018-05-05 点击:258次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减资有何程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 公司减资过程当中的若干问题探析
    日期:2018-02-27 点击:288次

    公司减资过程当中的若干问题探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四十三条规定可知,对于减资程序系法定程序,法律不允许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形式对减资程序的决议形式进行任何改变。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对减资事宜进行决议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 最高法公报案例:减资违反法定程序,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日期:2018-01-10 点击:1247次

    最高法公报案例:减资违反法定程序,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3条);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第103条);国有独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公司法第66条);

  •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行使
    日期:2017-11-16 点击:305次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行使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从权利性质上来看,股东对于新增资本的优先认缴权应属形成权。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但从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结合商事行为的规则和特点,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限定该项权利行使的合理期间,对于超出合理期间行使优先认缴权的主张不予支持。

  • 部分股东不知情状态下公司增资的效力认定
    日期:2017-11-15 点击:468次

    部分股东不知情状态下公司增资的效力认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在部分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增资,不仅侵害了不知情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剥夺了不知情股东的优先认缴权,该增资行为应属无效,应当恢复不知情股东的原持股比例。倘若存在虚假增资(含抽逃增资),不知情股东的股权更加不能被摊薄,即使股权已作变更登记或者被再转让。

  • 公司如何减资
    日期:2016-11-21 点击:283次

    公司如何减资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 股权融资中,常见对赌协议类型及裁判案例大汇总
    日期:2016-09-07 点击:191次

    股权融资中,常见对赌协议类型及裁判案例大汇总该类协议协定,当目标公司未能实现对赌协议规定的业绩目标时,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向私募股权机构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补偿,不再调整双方的股权比例,反之,则将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用现金奖励给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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