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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
保管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对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对于保管人因保管合同而享有的留置权虽然是法定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行使留置权。例如,寄存人寄存的手表是寄存人祖传的,对寄存人具有特殊意义,其可以与保管人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人也不得对该手表进行留置。
寄存人在哪些情形下具有吿知义务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例如,对于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必须避免高温和明火。寄存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使保管物本身遭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给保管人造成损失的,寄存人应当对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釆取补救措施的,寄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寄存人在什么情况下负有声明义务寄存人就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如珠宝等贵重物品进行寄存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声明的内容是保管物的性质及数量,保管人在验收后进行保管,或者以封存的方式进行保管。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吗《民法典》第897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人可以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吗保管人亲自保管保管物是保管人的一项义务,也是寄存人对保管人信任的一种体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保管人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人应当怎样保管保管物保管合同的目的是寄存人保管保管物,即维持保管物的现状并予以返还。因此,保管人为返还保管物并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这是保管人应负的主要义务之一。
保管人应如何对仓储物进行验收
储存危险物品和易变质物品的有哪些特别规定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吗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无论保管合同是否约定保管期限的,寄存人都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这是寄存人的权利,同时又是保管人的义务,即保管人得应寄存人的请求,随时返还保管物。
保管期限内产生的擎息归谁所有保管物仅是转移了占有,保管人并不享有保管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仍归寄存人享有,保管期间保管物所生孳息的所有权亦归属于寄存人。因此,保管人除返还保管物外,如果保管物有孳息的,还应一并返还孳息。例如,甲为乙保管一头母牛,如果在保管期间母牛产出小牛的,保管人甲应当将母牛及其幼畜一并返还寄存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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