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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专栏简介

买卖合同

  •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该怎么处理
    日期:2021-02-24 点击:337次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该怎么处理出卖人多交标的物,在实际生活中并不鲜见。对于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情况,除在当事人有约定外,有以下两种法定处理方法:(1)买受人接收多交的部分。出卖人多交,买受人接收,就一定程度而言系在原买卖合同的基础上,就产品的数量达成了事实的补充条款。

  •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数额、地点、时间如何确定
    日期:2021-02-24 点击:260次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数额、地点、时间如何确定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地点如何确定?根据《民法典》第627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 试用买卖合同有什么特殊规定
    日期:2021-02-23 点击:371次

    试用买卖合同有什么特殊规定试用期限。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由当事人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的检验期限如何确定
    日期:2021-02-23 点击:410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的检验期限如何确定如果买受人与出卖人约定检验期限过短的,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 出卖人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指什么
    日期:2021-02-22 点击:505次

    出卖人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指什么《民法典》第61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 交付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如何确定
    日期:2021-02-22 点击:453次

    交付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如何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如何确定
    日期:2021-02-18 点击:260次

    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如何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负担
    日期:2021-02-17 点击:856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609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 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如何确定
    日期:2021-02-16 点击:243次

    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如何确定首先,买受人与出卖人约定交付地点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其次,买受人与出卖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负有哪些义务
    日期:2021-02-16 点击:234次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负有哪些义务根据《民法典》第598.599条之规定,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负有如下义务: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出卖人负有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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