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须获得国家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些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经有关部门审批。
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凡经营涉及国家垄断、社会安全和人身健康的,如金融、保险、外贸、交通运输、旅游、建筑、医药、邮政、铁路、出版业等行业或项目的,应先经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根据公司的投资主体,有些特殊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如外商投资公司须经对外贸易合作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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