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XXXX,系犯罪嫌疑人XXXX的妻子,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X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X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XXXX年XXXX月XXXX日被XX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其被羁押于XXXXXXXX看守所。申请人系嫌疑人XXXX的妻子,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其可能判处的刑期,申请人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现依法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1、嫌疑人XXXX没有犯罪前科,此次所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主观恶性较小。
XXXX本人一贯表现良好,此前没有任何犯罪前科,此次犯罪属于初犯,而且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产生社会危害性。
2、嫌疑人XXXX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XXXX认罪态度良好,被拘留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违法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另外,还有一个刚满周岁的孩子需要照顾。
3、嫌疑人XXXX认罪态度良好,自愿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认罪认罚
辩护人会见XXXX时,其明确表示愿意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认罪认罚。XXXX被拘留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违法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
4、本案所有涉案人员均已抓获,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所有的证据均已收集固定。
目前本案全部涉案人员均已经抓捕到案,指控XXXX的犯罪证据均已经固定,XXXX涉嫌的犯罪事实也已经基本查清。对XXXX变更强制措施无串供的风险。
5、嫌疑人家属XXXX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指定区域。
请求贵检予以审查批准。
申请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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