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活动的权利。但有的股东为了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或为了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而利用该权利获取公司的商业情报,滥用知情权。因此,新的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作出限制性规定,以防止知情权滥用。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应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可拒绝股东查阅。公司法只对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作出限制性规定,但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表的查阅没有作限制规定。我们应在公司章程中对此进行规定,防止不良股东滥用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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