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14年农历二月份,因被告要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设砖混结构二层自住楼房,便雇佣原告等人给其建房。2014年9月5日,原告安排从事房屋粉刷工作时,从搭建在二楼外墙的架板上摔下,致其头部受伤,后经多方治疗,原、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起诉法院,要求处理。被告答辩提出事故发生在2014年9月5日事故至起诉之日,已超过3年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案情焦点】
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判决】
该案双方当事人已在牡丹镇人民政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过该纠纷,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故不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形,被告的辩称理由不成立。
【案情评析】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发生中断、中止、延长。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普通的诉讼时效是3年,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与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或者有关程序终结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经经过牡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过此纠纷,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不存在超过诉讼的情形。
【律师建言】
附: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方式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通话录音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当然有的公司不愿意盖对账单,愿意财务之间的询证函,需要改下格式,还是对账函的内容,把“本函仅为核对往来账款,并非催款结算。只是核对账目之用。”之类的字眼换成金额确认无误,还款计划如下(不需要具体计划,空白也行)。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书面会议纪要在会人员签字,记得录音,有条件录像)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对债的履行多了个保障。
5、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6、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7、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8、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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