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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职权

日期:2012-05-19 来源:公司律师网 作者:. 阅读:24次 [字体: ] 背景色:        

监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 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

2. 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 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 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6.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在股东年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7.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8. 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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