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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专栏简介

法律顾问律师

  • 开办单位如无法定事由,不直接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日期:2016-02-29 点击:1217次

    开办单位如无法定事由,不直接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作为企业法人的开办人和主管单位,如无法定事由不应直接承担该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

  • 国企资产行政性划转,被划入方不承担划出方债务
    日期:2016-02-29 点击:1675次

    国企资产行政性划转,被划入方不承担划出方债务国家行政机关基于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国家政策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并以划转资产成立新公司,不属于公司分立,新设立的公司无需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 是否以零资产改制,不影响改制企业对债务的承继
    日期:2016-02-29 点击:390次

    是否以零资产改制,不影响改制企业对债务的承继企业以“零”值转让给职工,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全部债务亦应由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担。

  • 职工通过身份置换,买断企业产权,属股份制改造
    日期:2016-02-29 点击:325次

    职工通过身份置换,买断企业产权,属股份制改造债务人由原国有性质改制为股份制企业,企业对全体职工用国有资产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即企业职工通过身份置换买断企业全部产权,实现了企业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的改造效果,符合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基本特征和形式,该改制性质应为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并非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的行政性调整、划转。

  • 通过职工置换身份完成改制企业,仍需承担原债务
    日期:2016-02-29 点击:270次

    通过职工置换身份完成改制企业,仍需承担原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0条规定,在企业股份制合作制改造的过程中,不管是职工买断企业产权,还是企业内部增资扩股,在任何一种方式下债务都是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

  • 出资主体及性质、名称变更,不免除改制企业责任
    日期:2016-02-29 点击:214次

    出资主体及性质、名称变更,不免除改制企业责任企业改制仅为法人出资主体、性质和名称的变更,其责任主体并未发生变更,当事人据此主张不承担企业改制前债务的,法院不予支持。

  • 无偿接收债务人全部资产,应连带承担原企业债务
    日期:2016-02-29 点击:691次

    无偿接收债务人全部资产,应连带承担原企业债务企业因全部资产被整体划拨而变更产权关系后,无偿接受企业的公司将所接受企业的全部经营性净资产及相应的债务作为自己的出资,组建其所属的新公司的,应在接受原企业资产的范围内对其原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值班不属于加班
    日期:2016-02-23 点击:183次

    值班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联的工作,属于值班,不作为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

  • 工商登记所载法定代表人所签合同,一般认定有效
    日期:2016-02-20 点击:233次

    工商登记所载法定代表人所签合同,一般认定有效公司股权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之前,他人因信赖工商登记而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公司不得以该法定代表人越权代理对抗该他人。

  •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公司仍应对善意第三人负责
    日期:2016-02-20 点击:242次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公司仍应对善意第三人负责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越权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外仍应对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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