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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如何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退休审批法定职责关于“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的规定,原告的出生时间,应当按其档案材料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认定。
行政处罚证明标准问题的研究不同的行政处罚虽然处罚的方式有所不同,但是可能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相当,所以可能适用的证明标准会一样。如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的证明标准都是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而在一些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的案件中也同样会采用合理怀疑标准。
复议选择情形下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起诉期限 一个问题是如何看待当事人因申请复议而耽误的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起诉期限,即当事人因申请复议而耽误的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起诉的期限能否在计算当事人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起诉期限时扣除。笔者的意见是,当事人因申请复议而耽误的起诉期限不应在计算当事人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起诉期限时扣除,理由是,在复议诉讼选择情形下,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并非其必然选择,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事由,因此当事人因申请复议而耽误的起诉期限应当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申请复议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面对行政处罚有哪些权利陈述和申辩权。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有些被处罚人受到处罚后,明明心里不服,却不陈述不申辩,搞“软抵抗”;或以暴力抗拒处罚,这些都是错误的。
范根生诉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复议案随着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针对违法排污、排气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断增多。但一些对环境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责意识淡薄,有些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或不予理睬,或拖延不办,有些则将群众的投诉举报作为一般信访事项转办了事,没有下文。
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高等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学术自治范围内制定的授予学位的学术水平标准,以及据此标准作出的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有进行学籍管理、奖励或处分的权力,有代表国家对受教育者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职责。高等学校与受教育者之间属于教育行政管理关系,受教育者对高等学校涉及受教育者基本权利的管理行为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高等学校是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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