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版权的享有、行使及侵犯所产生的纠纷而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处理。根据其内容,版权官司有下列几种。
一是署名官司。他人认为作品上没有署自己的名字,而自己却是真正的作者或作者之一,就此产生纠纷而到法院打官司。
二是稿酬或版税官司。作者认为作品的使用者没有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稿酬或版税而发生纠纷,到法院打官司。
三是侵权官司。除了上述两种之外的侵犯著作权其他内容而产生的官司,如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擅自出版、翻译其作品而产生的官司,这是最为普遍的官司。
四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官司。
五是行政官司。有关当事人不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如国家版权局)的行政处罚而向法院起诉产生的行政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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