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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销售了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日期:2018-12-25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827次 [字体: ] 背景色:        

不知情销售了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我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由此可见,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律同时规定,如果侵权人不知情,并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知情的侵权人也需要承担停止销售该产品,提供购买渠道以协助查办伪劣产品来源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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