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 知识产权律师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应当归谁

日期:2018-12-25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40次 [字体: ] 背景色: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应当归谁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在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当通过双方合同约定,如果没有作明确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