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的目的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达到自己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慑于法律威严主动承认错误,满足自诉人的诉讼要求时应该和解。如果自诉的证据不足,又提不出补充证据时,应主动努力与对方和解。自诉成立,离不开证据的支持,缺乏证据,人民法院难以认定事实,必然会被裁定驳回自诉,为了避免败诉的结果,自诉人应该努力谋求与对方和解解决纠纷。对被告方来说,进入刑事诉讼意味着有可能因过去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罚处罚,由于对诉讼证据如何认定不摸底和趋利避害的本性,往往愿意尽早结束诉讼,这为双方进行和解奠定了基础,此种情况下和解解决纠纷对双方都是有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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