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中介不吸收居民资金、也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为放款人和借款人提供居间撮合的服务,也不承担担保责任。对此类借贷中介持什么看法?如果借贷双方发生纠纷,该中介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解答:这里所说的借贷中介实际就是《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居间行为,中间人从事牵线搭桥服务,只要双方达成协议,中间人即可获得某一方或者双方支付的报酬,至于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纠纷则与中间人无关。从事中介服务的法人应当取得营业许可,否则,可能在从事某些活动时因缺乏法律规定的资质而被视为无效行为。但无论怎样,中间人不参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纠纷的民事后果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属违法行为的,或因中间人行为导致中介合同无效的,则应根据过错大小判定中间人是否应当收取中介费用。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