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让发展更安心未来更美好
在“2022年第二期淄博仲裁大讲堂”上的致辞
淄博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 张公博
(2022年7月2日)
土沃则稻香,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近年来,淄博仲裁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不断提升仲裁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在仲裁员管理服务保障和仲裁能力建设、专业化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仲裁服务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展现出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气象。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公正独立、专家办案、高效便捷、一裁终局和保密性”等优势特点,在提高争议纠纷解决效率、降低企业负担、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声誉和商业秘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今年以来,淄博仲裁着力在三个方面提升仲裁服务能力。在拓宽仲裁服务领域方面,我们建立了全员宣传推行仲裁制度工作机制。深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送法上门,送服务到企业,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在提升仲裁办案质效方面,通过届中增聘仲裁员,广猎英才,使仲裁员队伍组成更加趋于合理,组建了794名精干高效的仲裁员团队,专业涉及绿色金融、私募基金、证券基金、知识产权、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借脑引智”,为淄博本土企业稳健发展提供强劲的仲裁法律支撑。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淄博仲裁与法院建立深化诉裁对接机制,联合出台了关于诉源治理促进民商事纠纷诉裁对接的相关制度文件。同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县人民法院设立诉裁对接窗口,派驻专人负责诉裁对接工作,着力推进诉裁机制建设。
当前,淄博仲裁正在着力开展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升级仲裁综合服务大厅,建立集咨询、立案、查询、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贴心、更加细致的仲裁法律服务。二是创新建设淄博齐仲民商事调解服务中心,将于7月底揭牌成立,服务中心集合法律服务、谈判、调解、仲裁一体化全链条服务,探索更宽口径更广领域的仲裁、调解服务事项,满足企业多元、高效、便捷解决矛盾纠纷需求。三是试点建立区县仲裁分会和派出仲裁工作庭,弥补区域仲裁发展不平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仲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更好服务区县市场主体和基层人民群众。四是面向信息化和技术化方向,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线上仲裁、智慧仲裁发展,打造智能、先进、全流程的线上仲裁服务平台。五是探索开展仲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在淄博经开区南定镇、张店区马尚街道办、张店经开区开展仲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试点,探索仲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新路径,创新仲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范式。六是加快提升淄博仲裁能力公信力,建立速裁工作机制,建立强化仲裁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营造合作共赢、互利发展的新局面,着力打造淄博仲裁卓越品牌。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淄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打造优质仲裁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淄博仲裁的恒久课题。下一步,淄博仲裁将夯基垒坚,加力创新,稳步改革,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淀新支撑,蓄积新动能,为企业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优质服务,助企纾困,护企发展,携手共进,赋能发展,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仲裁,让发展更安心,未来更美好!
淄博仲裁
淄博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5年12月27日成立的淄博市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
其职责是: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解决经济纠纷的便捷方式。仲裁的突出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独立性。
淄博仲裁委员会温馨提示
标准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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